本報記者郭文生 見習記者任效良天津報道 天津市環保局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天津市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將分類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五”標準)。
《通知》明確,新增重型柴油車從即日起執行“國五”標準,新增輕型汽油車從9月1日起執行“國五”標準,停止銷售和注冊登記不符合“國五”標準的公交、環衛和郵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車。自9月1日起,停止為上述車輛辦理轉入手續,停止銷售、注冊登記和轉入不符合“國五”標準的輕型汽油車。
《通告》同時指出,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對符合“國五”標準的新增輕型汽油車以及公交、環衛和郵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車辦理注冊登記和轉入業務,并對符合天津市尾氣排放標準(國四或國五)的新增除輕型汽油車以及公交、環衛和郵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車以外的車型辦理注冊登記,不符合天津市尾氣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通告》要求,各機動車銷售單位要認真貫徹“國五”標準要求,對銷售不符合“國五”標準機動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成品油供應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燃油或代用燃料,并建立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
(新聞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