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二十四屆會議(COP24)于當地時間12月2日在波蘭召開,為確保《巴黎協定》的全面實施制定集體行動計劃。中國作為《巴黎協定》的締約方之一,過去幾年在溫室氣體減排上取得了重大進展,截至 2017 年,中國單位 GDP 碳排放強度已比2005 年下降了 46%,提前實現了 2020 年單位GDP 排放強度下降 40%~45% 的承諾。
過去5年,中國開啟了有史以來力度最大、措施最綜合、保障措施最周密以及考核最為嚴厲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事實上,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具有同根同源性,造成空氣污染與全球變暖最大的原因都是化石燃料的燃燒。空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和技術最終都會指向能源結構、產業結構、交通模式、建筑用能的清潔化,這些工作都會帶來巨大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應,有效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過去幾年,中國的空氣質量大幅改善,這也極大的助推了溫室氣體的減排。
COP24在波蘭召開的同時,第四屆“創藍”國際清潔空氣大會在北京召開。會上,創藍清潔空氣聯盟發布了《中國環境空氣質量管理評估報告(2018)》。該報告不僅系統回顧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實施期間我國在空氣質量、污染物減排、政策發布和空氣質量管理模式上取得的進展,并對空氣污染防治協同應對氣候變化的進展進行了深入分析。
“大氣十條”明確提出了“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的要求以及具體實施措施。報告指出,自2013年“大氣十條”實施以來,有效推動了協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中國碳排放量增速基本為零,提前實現了 2020 年單位GDP 排放強度下降 40%~45% 的承諾。同時,“大氣十條”還首次提出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的目標,中國實現了煤炭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占比連續五年持續下降,以及全國煤炭消費總量近16年以來的首次負增長。多數省市設置了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并實現了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其中“大氣十條”提出煤炭消費量負增長要求的7個省(市)均完成了目標。報告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過去幾年實施的清潔取暖、化解過剩產能等部分重點措施所產生的碳減排效益進行了測算,這些措施的落實對協同減排溫室氣體也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大道應對氣候變化促進中心主任楊培丹在會上提到,“清潔取暖能夠減少由于民用散煤燃燒而帶來的黑碳排放,推動清潔取暖是一項具有顯著協同效應的技術路線。我們已經和清潔空氣聯盟共同合作發起了‘延安清潔取暖試點項目技術征集活動’,非常高興能通過這樣的機會和平臺,能在改善空氣質量的同時協同應對氣候變化”。
報告還針對溫室氣體排放控制以及空氣質量的“十三五”目標實現情況作了對標分析,《“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提出的多項考核指標,如能源消費總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費、煤炭消費總量等都已提前完成。PM2.5 年均濃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SO2 和 NOX 排放總量也將有望加速實現 2020 年目標。“中國正在按照既定路線切實落實《巴黎協定》,我們有一定的可能到2050年實現零排放,做到空氣質量改善和溫室氣體減排的雙贏,產業和技術的發展將對這個目標的實現發揮決定性的作用”,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在會上提到。
此外,報告還分析了中國2013-2017年的空氣質量變化情況。2017年,環保部與全國各省(區/市)簽署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以 PM2.5 為考核指標的地區均全部實現了下降目標,各省(區/市)SO2年均濃度也首次全面低于國家二級標準。但當前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2018年冬季氣象條件總體上也較2017偏差,未來中國空氣質量改善工作依然艱巨,挑戰將持續升級。
實現碳減排與空氣質量改善雙贏是中國過去幾年取得的重大成就,助力中國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同時也有效支持了巴黎協定的實現,應對氣候變化。創藍清潔空氣聯盟主任解洪興在會上說到:“以空氣污染防治為切入點,最大化協同應對氣候變化的效益會成為應對氣候變化非常有效的工作模式,有很大的國際推廣價值,應得到更多的關注”。事實上,中國的經驗在其他國家同樣適用,尤其空氣污染比較嚴重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經驗傳播與應用將有效推動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實現效益最大化。